同性恋梦想破碎麻醉抢劫恋人 行抢获刑3年

国内来源:心同网2009-11-14

  男子丁某在网上结识了同性恋春生(化名),准备一起生活。当丁某来京后却发现春生无法兑现承诺,便给对方服下安眠药抢走钱财。前天上午,昌平法院以抢劫罪判处丁某有期徒刑3年。  丁某现年21岁,是新疆人,初中毕业后在老家的理发店做学徒。去年年初,他在网上认识了24岁的北京男孩春生,两人相谈甚欢,后来得知彼此都是同性恋,便以恋人身份交往。丁某交代说,从确定恋爱关系起,春生就一直鼓动自己来北京,并承诺帮丁某开一家理发店。  今年4月5日,经不住恋爱和开店的双重诱惑,丁某乘火车来到北京。春生把丁某领到昌平一个小区的地下室,作为两人的暂时“爱巢”。见面的热情还没消退,丁某就发现春生的真实情况,首先春生有女朋友,其次春生根本没工作,更无法帮自己开理发店。现实将丁某的热情浇灭,更让他产生了报复之心。4月7日中午,他们在景点游玩时,丁某自称胃疼,在买胃药的同时又买了一盒安眠药。晚上回到住处,他先哄春生去洗澡,然后打开一瓶橙汁,把安眠药碾碎掺入瓶中。等春生洗澡出来,丁某倒了一杯橙汁递给春生。十多分钟后,喝下橙汁的春生睡着了。丁某便将春生的钱包、数码相机、手机、现金等洗劫一空,并购买火车票逃回老家。春生睡醒后报警。  今年8月,丁某被警方抓获归案,随后因涉嫌抢劫罪被检方提起公诉。11月11日受审时,丁某承认自己的全部罪行,但表示“我也是受害者,春生答应帮我开店但不兑现,那几天还总花我的钱”。他的辩护律师也认为,丁某实施麻醉抢劫事出有因,认罪态度较好,希望法庭从轻量刑。  前天上午,昌平法院合议庭对此案做出一审判决,认定丁某的行为构成了抢劫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处罚金6000元。(注:本文原载于11月14日《京华时报》第10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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