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公电梯内激吻同性情人 妻子怒而离婚

国内来源:南方都市报2009-03-27

  老公电梯内激吻同性情人,这让同床共枕8年的妻子实在难堪。昨日,王清向本报记者讲述事情始末,并表示打算离婚。对于激吻,两位当事人的回答却不相同,王清丈夫小浩表示,是酒后玩笑,吴飞却大方承认是他的恋人,在一起5年多了。  有律师表示,男方此种行为并不涉嫌重婚,但在民事上是损害婚姻家庭关系的一种过错行为。1.jpg  老公与男子关系暧昧  据王清(化名)讲,来自四川的她和来自湖北的小浩是2001年间在东莞认识的,当时她开服装店,小浩的店则在对面。几个月后,两人确定了恋爱关系,并一起开始打拼事业。2003年10月份,虽然还未结婚,但两人还是迎来爱情的结晶。  在王清眼里,自己和老公当时是幸福的一对,然而在那一年发生一件事情,让她倍感痛苦和难堪。据王清称,生完孩子两三个月后的一天,自己无意间发现老公手机里有很多跟别人之间的暧昧信息,气愤的她按着号码回拨过去,竟发现是个男人。  为此,夫妻俩大吵一架,此后两人之间争吵不断。王清说,老公承认与其他男子关系暧昧,并跟该男子去了成都,“我想男性的威胁不大,也想好好过日子”,自己又赶过去找回老公。之后,两人来到广州工作,而让王清没有想到的是,老公竟然将男子带回家里。  “当时我们租的一房一厅,老公将他带回来,让我睡房间,他们两人睡在厅里。”王清说,这种状况维持差不多三四个月,甚至自己还睡在房内,老公与该男子就发生性关系。无法忍受的王清再次“爆发”,但当老公向其保证“再也不找男人”之后,王清又一次原谅他了。  找老公却找出激吻录像  2007年7月左右,夫妻俩来到珠海谋生,当时小浩在拱北某夜场上班,而王清则赋闲在家。据王清讲,2008年8月间,小浩送孩子回湖北老家,一次口误后王清又发现小浩与其他男子关系暧昧,而且还知道对方名叫吴飞(化名)。“我认识这个人,我们还一起喝过酒。”王清说,虽然知道老公这样,但自己还是在2008年12月份与其领取结婚证,并在结婚前到拱北购置住房。  “吴飞也有住房,后来我和老公也搬过去了。”王清解释称,搬过去是老公说吴飞要卖房而自己打算买,先搬过去住住看。在搬过去一段时间后,王清在老公的要求下返回四川老家,直到今年2月19日返回珠海。“过了几天,吴飞也回到珠海。”王清说,吴飞回来就逼着她要求跟其老公睡在一起。  为此,三人之间再次发生争吵,由于自己的家已经出租,气愤的王清在拱北米兰百货附近租房居住。王清称,当时老公已经转到中山某夜场上班,争吵当天便收拾东西去了中山,“后来还接到吴飞的电话说‘再也不找我老公’了。”  原本打算再次原谅老公的王清,2月25日却从别人口中得知,原来自己老公早就不在中山的夜场上班了。昨日6时,她直奔吴飞家中找老公,一直敲到10点多钟也无人应门。“他们在里面。”王清说,她曾在保安室内看到老公和吴飞凌晨2时左右回来的录像,“他们在电梯里搂在一起不停地亲吻。”  昨日,王清向记者提供这份长达1分多钟的监控录像。王清告诉记者,她打算通过法律途径要求与小浩离婚。  律师说法  男方不算重婚但属过错  广东中晟律师事务所李昕芫律师表示,男方的行为并不涉嫌重婚,但在民事上是损害婚姻家庭关系的一种过错行为,按照《婚姻法》的有关规定,女方可以要求给男方少分或者不分财产。  “房产权益的归属重点看购房款的来源,如果说是双方共同出资购买,那么,原则上女方对房产也有权益;如果说全部款项由男方一人支付,那么女方就无法主张。”李律师表示,由于房产方面存在许多特殊情况,比如款项的支付、房产证的取得和结婚期间这三者的前后不同,会导致不同的财产分配情况,建议当事人根据具体情况咨询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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