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电脑技术员强迫14岁少年发生性行为

国内来源:成报2009-03-07

  电脑技术员涉嫌强迫一名14岁少年与他在公司肛交及口交,事后讹称过程被公司闭路电视录下,哄骗男生拍下两段手淫短片供老板观看,以免老板报警。男生情绪大受困扰,终向学校护士哭诉而揭发事件。技术员早前于高院承认非法肛交及管有儿童色情物品罪,昨被判入狱三年。  40岁被告纪国威(洋名Ricky)中等身形、外貌看来较年轻,女法官张慧玲指,被告虽承认控罪,但早前曾撒谎否认曾肛交,又归咎事主主动引诱,显示被告并无悔意,法庭有责任保障儿童。法官又指被告案发日见到事主时应看出事主未成年,加上已知他是学生理应悬崖勒马,但仍干犯本案,令事主心灵受创。  归咎事主引诱  控方案情指,案发时14岁的事主于去年2月10日在一个同性恋网站认识被告,双方亦有以MSN联络。被告去年2月25日约事主见面,于早上驾驶宝马跑车到毕架山道接走事主。  被告带事主到旺角弼街恒利中心他的公司放置伺服器的房间内,两人脱掉衣服,被告着事主替他口交,少年不懂,拒绝替他口交,及后被告又尝试进行肛交,但不成功,被告终改为与事主互相手淫至射精,及后被告送事主回校上课。去年4月1日,被告联络事主指当日公司的闭路电视拍下了二人「交欢」片段,被告称其老板想看事主自渎的影片,并要事主传送给被告,否则会报警。事主先后把两段手淫的片段传送给被告,且情绪低落。最后经学校护士多番询问后,事主终把事件和盘托出,并告之母亲报警。警方于6月23日到被告家中拘捕他,并在他的电脑内找到该两片段,警诫下被告承认曾与事主肛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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