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男子多次酒后亵玩儿子生殖器被控猥亵

国内来源:心同网2009-01-10

据悉,今日发现,苗栗县一男子涉嫌连续多次于酒后强行抱住9岁儿子,脱去裤子,使力抓、拉扯或以手指弹玩儿子的生殖器,妈妈实在看不下去,报警处理,苗栗地方法院昨天判处这名男子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两年,并交付保护管束。

检警调查,这名男子涉嫌自03年起至08年8月间,连续多次在酒后强行抱住年幼儿子,再脱掉他的裤子,用力抓、拉扯、搓或以手指弹儿子的生殖器,造成儿子疼痛而抗拒,但男子乐此不疲,每次玩20、30分钟,每周多达3、4次。

男子的妻子实在看不下去,去年主动报警侦办。侦讯时,男子矢口否认犯行,辩称只是拉儿子的生殖器,但没有搓、弹,和儿子只是闹着玩,儿子也嘻嘻哈哈。但他的妻儿指证历历,男子说词未获采信。

检方原认为,男子涉嫌犯加重强制猥亵罪,但他的妻子向检方作证指称,她很清楚先生的性向,应无同性恋倾向。法院昨天依故意对儿童犯剥夺他人行动自由罪,做出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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