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来工醉酒后遭同性性侵犯 向4名施暴者提起民事诉讼

国内来源:心同网2009-01-08

一从外地来贵阳做工的小伙,因在一次醉酒之后遭到同性的性侵犯。在试图追究对方刑事责任无望的情况下,不堪侮辱的他一纸诉状将4名伙伴告到法院,索赔医疗费、精神损失费等50000余元。

据长相俊俏的小明(化名)告诉笔者,前不久的一天傍晚,他与几名男性朋友一同进餐,酒足饭饱之后,大伙都感觉有些醉意。这时,其中一朋友提出一起到他的住处睡觉。于是,大家便一同来到这个朋友的住处,半夜,处于醉酒状态的小明恍恍惚惚感到有朋友对他动手动脚,同是男性,未存戒心的小明也没在意。

1.jpg

次日早晨一觉醒来,小明除了感到疼痛难忍外,还发现身上到处有被人拧过出现的淤紫印,他顿时意识到遭遇了同性的性侵犯。由于疼痛难忍,小明到医院做了检查,结果显示肛门破裂。

遭遇到如此荒唐的事情,小明自感委屈不已,他认为,4人违背他的意愿,在他处于醉酒的状态下,对他实施性侵犯,不仅自己身体受到了伤害,而且人格也受到极大的侮辱,应以强奸罪追究他们的刑事责任。

可当他走进贵阳一家律师事务所咨询得知:我国的法律对于成年男性对成年男性实施性侵害,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并没有相关的罪名及惩罚措施,出现了空白。而我国《刑法》对猥亵罪定义的侵犯对象也仅指妇女和儿童。

无可奈何之下,小明只好按照律师的建议,以侵犯身体权和人格权为由,向4名施暴者提起民事诉讼,索赔医疗费、精神损失费等50000余元,目前,法院已受理此案。

移动版
© 心同网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