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第一例同性婚姻诉讼案 法院立案受理

国内来源:心同网2016-01-05

中国第一例同性婚姻诉讼案 法院立案受理

湖南长沙市一名男同性恋者孙文林,起诉芙蓉区民政局拒绝他与同性恋男友登记结婚一案,法院已经受理。据@RAINBOW彩虹律师团 ,芙蓉区法院1月5日发出了立案受理通知书,据称这是中国第一例同性婚姻诉讼案,原告于去年6月办理同性结婚被拒,在去年12月提交了起诉材料。

中国第一例同性婚姻诉讼案 法院立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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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文林今年26岁。短发、白净、清秀,是他给人的第一印象。其“男友”36岁,两人认识一年多,相处融洽。

今年6月23日是孙文林和男友“相恋”一周年的纪念日。两人相约在这天结为配偶。在朋友们的陪伴下,他们走进了芙蓉区民政局,还随身携带了一面锦旗。“如果获准了,我们就把锦旗送给婚姻登记部门,并一起合影留念。”孙文林说。

“女方呢?”这是当班工作人员的第一反应。

孙文林指着自己的男朋友说,“这是我男友,我们俩想结婚。证件我们带齐了,给我们登记吧。”

民政局的工作人员愣了一下,指着法条告知,“只有一男一女才能结婚”。

孙文林说,按照《婚姻法》的总则,实行婚姻自由、一夫一妻、男女平等的婚姻制度。那么,男女都应平等地享有与男性结婚的权利,也平等地享有与女性结婚的权利,否则就违背了“男女平等”的原则。
随后,孙文林找到了湖南省民政厅进行投诉。该厅相关部门回复,若涉及到官员贪腐问题,可以向纪委反映,如不依法行政,可去法院起诉。
考虑到走司法途径比较耗时,孙文林辗转找到了芙蓉区民政局的负责人。该负责人让他继续去找婚姻登记办。

转了一圈又回到原点,孙文林决定找律师起诉民政局,阐述他对《婚姻法》的理解。

可是,当他找的律师拿出庭函时,再次受阻。该律师事务所的主任以案件敏感为由,让律师不要代理。无奈之下,孙文林找了另一位律师石伏龙代理此案。

21日下午,芙蓉区民政局的相关负责人表示,他们已获悉孙文林起诉的事,但法律规定只能异性结婚,他们是依法行政。

12月16日,他和代理律师石伏龙向长沙市芙蓉区人民法院提交了起诉材料,请求判令芙蓉区民政局为其办理婚姻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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