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市公务员同性伴侣可请家庭照顾假

国内来源:心同网2016-01-16

台北市公务员同性伴侣可请家庭照顾假

台北市政府的社会局1月14日表示,市政府雇员只要在户政所办理同性伴侣注记,就可申请同性伴侣家庭照顾假,例如同性伴侣病重等情况,即同性伴侣也属家庭成员,相当于事假、请假5天以内不扣薪。但据报道高雄市民政局认为台北市此举没意义、公务员原本就可请事假。

为推动同志权益,台北市府员工只要有向户政机关申请同性伴侣注记,服务机关可据此核给家庭照顾假。

这项措施让同性伴侣等同于家庭成员,相当于事假、请假5天以内不扣薪,家庭照顾假与事假的区别,在于请照顾假不会影响考绩评定。

社会局还表示:尽管同性伴侣权利相关的保障尚未法制化,但北市府愿意持续努力,从去年6月起开放同志伴侣注记、10月开放同志伴侣参加联合婚礼,市长柯文哲也亲自证婚,而今年1月1日起也与高雄市合作,开放同性伴侣注记跨市服务,希望可以逐步推动同志权益。

社会局表示,性别平等法规定的家庭照顾假,是指劳工的“家庭成员”若有重病等事故,受雇者可向雇主申请家庭照顾假。劳动部去年11月函释,“家庭成员”的定义,是指民法第1123条规定的家属或视为家属者。

社会局说,为积极促进北市府同志员工相关福利,依据劳动部函释,于去年12月31日公告,市府员工于户政信息系统中办理同性伴侣注记者,得由服务机关本于权责,核给家庭照顾假。

北市性别平等办公室说明,家庭照顾假1年最多可请7天,并入事假计算。府内公务员、技工与工友等适用“公务人员请假规则”的员工,请照顾假与事假一样,5天以内不扣薪,但家庭照顾假与事假的区别,在于请照顾假不会影响考绩评定。

另外若是适用劳基法的市府临时约聘人员,事假一年有14天,皆不给薪,照顾假一样并入事假计算,但不影响考绩跟全勤。

社会局说,虽然同性伴侣权利保障尚未法制化,但北市府持续努力,去年6月起开放同志伴侣注记、10月开放同志伴侣参加联合婚礼,并由市长柯文哲亲自证婚,今年1月1日起更与高雄市合作,开放同性伴侣注记跨市服务,逐步推动同志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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