变性人创作舞台剧《美人鱼之梦》争结婚权

娱乐来源:心同网2012-09-17

心同网9月17日讯 据明报消息,去年一宗有关变性人“W小姐”与男友登记结婚被拒的法庭新闻,令社会关注变性人在港的结婚权利,事件亦触发数名感同身受的变性人,组成首个由变性人成立的剧团。剧团首个创作《美人鱼之梦》,以W小姐的故事为蓝本,以现代神话的方式讲述变性人恋爱、结婚经歷的种种困难,剧团创办人希望透过戏剧,探讨社会小众权益被忽略的情况,提高社会对跨性别人士的了解。

男变女W 与男友登记结婚被拒

W小姐一案发生于去年,由男变女的变性人W,与男友登记结婚被拒,申请司法覆核,但被判败诉,其后上诉亦被驳回,案件将上诉至终审法院。辩方认为,W小姐身分证性别,在手术后已由男改为女,但註册结婚时,却被要求沿用出世纸上男性的身分,是有违《基本法》赋予居民的结婚权。

去年与两名变性人创立“黑天使音乐剧团”的黄欣琴(Mimi),对于W小姐一案中,法官表示现时社会未有共识支持变性人婚姻,她对此并不同意,“什么才算是共识?少数人的权利不可由社会大多数去决定,这是社会的公义问题”。她直言,W小姐的案件曝光后,令圈子内的跨性别情侣对婚姻的憧景幻灭,“一般人结婚根本不用出世纸,如不是W小姐一案,有些(变性)人结了婚也不会有人察觉。但现在他们都不敢以身试法。”

监制编剧作曲配角均“跨性别”

她形容港府限制变性人,在婚姻上只能沿用出生时的性别是荒谬之举,不少外国政府亦容许变性人以新性别结婚。她又指政府的政策有荒谬的地方,如果一个出世纸上写明性别是男的人,变性手术后成为女人,仍可以合法跟另一女人结婚,因为即使这人身体变成女人,但按出世纸分类仍是男性。她指这是变相容许“同性婚姻”,政府自打嘴巴。

跨性别人士面对的各种歧视、困难、不平等待遇等,引发她与数名志同道合的朋友,一起创作《美人鱼之梦》,参与的台前幕后共20多人,担任监制的Mimi、作曲、编剧及两名配角均为跨性别人士。

林焕光将出席座谈会

现年58岁的Mimi,曾因其变性身分被上司无理解僱,需向平机会求助,最后与公司和解。她表示,现时除了面对身分上的歧视,社会上亦有年龄歧视,令她至今已失业一段时间。为了舞台剧,她出资40万,已差不多将积蓄花光,就是希望能令社会更多关注和讨论。

《美人鱼之梦》将于下月13及14日,于元朗剧院演出3场,平机会主席林焕光将于14日到场出席座谈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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