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少年如何失去性自主权的?

话题作者:午夜蓝2009-10-19

尽管两情相悦,好好的鱼水之欢一场后,法律上错的只是男方;女的不用负责任;要是两个男生两情相悦呢?未到法定年龄的一方一贯被保护,情人却因而被送到牢里去。年青人对性是否真的毫无所感?

香港午夜蓝是一个男性性工作者的互助网络,宗旨在争取及维护男性性工作者的权益。在过去的两年间,我们看见会主流媒体丶社福机构都在努力挖掘青少年援交的新闻丶人群,去努力拯救「贪慕虚荣」丶「年轻无知」丶「不懂保护自己」丶「身染性病」的援交少女少男……以上这些令人耳熟能详的帽子,过去一直都狠狠地被扣在性工作者社群的头上。但是,经过性工作者社群及关注性工作者团体及人士的努力去污名化后,想不到这些帽子又转而被紧扣在援交社群的头上,不能不令人咋舌。社会上对援助交际的想法,正正反映了社会如何忽视丶剥夺青年人性自主,及对于援交作为一份工作的非难。

以保护为名 剥削青少年的性权丶性自主权

未成年人士,社会上一早被假设为「必须受到各种保护」,因而不能有性自主的权利,少年人的性,只存在于被剥削和被侵犯的情况,不是弱小少女被侵犯,就是小男孩被非体,对于青少年,性是一种剥削形式而已。又或者,小朋友及少年人对性懵懂无知,未成熟,性是身体上美好极致的享受,是一个美丽的禁果,吃了不只会目眩神迷,更会被逐出伊甸园。社会上,明知性是诱惑,只好设下重重法例的关卡,阻止青少年吃下那迷人的禁果。与未成年少女发生性行为是错,尽管两情相悦,好好的鱼水之欢一场后,法律上错的只是男方;女的不用负责任;要是两个男生两情相悦呢?未到法定年龄的一方一贯被保护,情人却因而被送到牢里去。年青人对性是否真的毫无所感?当然不是,年年月月都有报章报告青少人人沉溺于性资讯,例如六年级就看色情网站,十三岁去买O靓模揽枕。现在青少年人愈来愈早发育,发育中的身躯对性有想望亦是理所当然的事。

普及性教育 才是较有效保护青少年的方法

发育期间,青少年要面对的,他们在将熟未熟之间,社会上的道德标准,一直将性视为污秽不堪,难登大雅之堂,讲不出声,不能公开讨论,只能口耳相传。当我们的性教育仍然停留在处理月经与梦遗等生理资讯,其他更应该着重的,例如如何经营个人情欲自主,如何与伴侣有良好性关系等等,通通付之厥如,只能在朋友间口耳相传,在这种文化下培育的年青人长大了,在朋友间或大众传媒下学会的,就剩下男人如何在床上重振雄风,或女性如何配合伴侣需要等等。

我们要反思的是,性自主如何在香港的性教育中缺席,就令青少年人愈来愈不由自主,只能从情欲资讯得到性知识,不是青少年人不想学,而是学校生怕小朋友接触性知识,就控制不了情欲的躁动(事实是,不学也会躁动)。因为对年青人的不信任,所以要筑起堤坝来防止情欲缺堤。情欲奔流时洪水滔滔,挡不住,为何不好好的协助青少年更深入的认识性和了解性呢,或者,当他们明白性是怎样一回事后,就不会再情欲躁动如野马,或者,会享受情欲的活动,谁晓得呢?年青人的情欲最后还是他们自己的,不能由谁来界定或剥夺他们知情懂性的自由。

社会人士假道德之名,进行全民禁欲,在课堂上不敢教性知识,读物上禁止讲性知识,最后青少年只能摸着石头过河,探索性这块神秘的领域。为什么不干脆给青少年空间,让他们知道什么是性,什么是应有的性态度,而不是单单高呼贞洁,婚前守贞这种偏颇狭獈的安全性教育。

成年人在带历奇训练之时,每每说要从经验中学习,但我们社会假道德之名,继续将他们打造为年少无知,易受欺骗,需要保护的纯情小羔羊,没有选择的空间。问题是,社会上何曾提供过空间让青少年自在和愉悦地讨论情欲?当道德人士将一切情欲活动,都纳在罪与罚的门槛之下,除非你取得合法地进入性乐园的入场门票——一纸婚书,否则,任何婚姻外的性,包括年少年人的性,性工作,都是肮脏而不合道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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