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志与同妻的婚姻“过错”难认定

关注来源:兰州晨报2013-10-23

据调查,80%的同性恋会找异性结婚,而且大量同性恋者会违背自身性取向找异性结婚,表现出正常性取向(?),与配偶生儿育女。可当婚姻关系持续一段时间后,同性恋者就会放松自我控制,出现同性恋行为,致使夫妻双方感情破裂。在这种情况下,其配偶一方认为,同性恋一方欺骗自己的感情,在离婚时,经常会主张对方给予一定损害赔偿,或是要求在离婚财产分割中同性恋一方应少分。可是这样的婚姻关系在现有法律中是一个空白地带,法学界没有一个统一的观点。正因如此,各地审理此类案件时的做法也不一致(新闻词条:同妻)。

典型案例

案例1 “谦谦君子”原是同性恋妻子离婚要赔偿

2008年,27岁的刘女士经亲友介绍认识了张先生,两年的恋爱中,刘女士发现张先生对自己很规矩,缺乏热恋的激情,但父母和亲戚都认为张先生忠厚可靠,值得托付终身。 2010年5月,在双方父母的催促下,两人踏入了婚姻的殿堂。然而,婚后张先生的反常行为引起了刘女士的怀疑,一次,刘女士趁丈夫外出,偷偷打开了张先生的QQ聊天记录、视频短片,这些都忠实记录了张先生的真实面目—“同性恋”。随着调查的深入,刘女士才得知张先生婚前就在网上和男人激情视频并和男人网恋,而这一切刘女士却毫不知情。刘女士感觉深受伤害,便向丈夫提出离婚。

城关区法院审理认为,由于张先生在婚姻存续期间,与其他同性关系密切,影响正常的夫妻感情,致使夫妻感情彻底破裂,对于刘女士主张解除婚姻关系的请求,予以支持。因造成夫妻感情破裂,张先生负有主要责任,因此在分割财产时,对刘女士予以多分。 《婚姻法》规定:有重婚、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行为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虽然张先生是同性恋,但不属于上述在婚姻中“有过错”的行为,因此对刘女士提出15万元的精神抚慰金不予支持。一审宣判后,刘女士向兰州中院提起上诉。

案例2 丈夫同性恋妻子跳楼女方父母要赔偿

2012年6月15日凌晨,四川某大学青年女教师罗某从一座公寓13楼坠下身亡。据悉,罗某的死缘于丈夫程某隐瞒自己男性同性恋倾向进行骗婚,引发两人间激烈矛盾冲突所致。而丈夫程某曾通过微博向她道歉称“我是同性恋,我骗了你。”事后,罗某的父母提出,罗某在坠楼身亡事发过程中,程某存在严重过错,对因自己言行引发的罗某轻生念头及行为不加防范救助,直接导致惨剧发​​生。程某多次以极端的精神刺激手段对待罗某,导致罗某产生较严重心理抑郁倾向。程某根本未尽到夫妻间法定的互相扶助义务,其过错和不作为与罗某的死亡有因果关系。遂将程某告上法庭,要求赔偿罗的父母死亡赔偿金、精神抚慰金等63万余元。成都市武侯区人民法院经审理后作出判决,驳回罗某父母的诉讼请求。

案例3 婚后发现丈夫是同性恋妻子获精神赔偿

2010年6月,小琴和小飞结为夫妻。然而,婚后小飞一直很忙,经常以工作为借口夜不归宿。即使小飞在家,他也总是拒绝夫妻生活。一次,小琴偷偷打开了小飞的QQ文件,一份长达6000多页的聊天记录,200多人的同志群,此时小琴才得知丈夫是同性恋。 2010年10月,小琴拿着QQ聊天记录、陪嫁物品发票等证物,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该案经两级法院审理,最终蚌埠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认为,根据小琴提供的QQ文件记​​录,可以证实小飞的同性恋行为已经侵犯了小琴的配偶权,其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且无法调解和好,应准予双方离婚。同时小飞为了掩盖其同性恋取向,利用婚姻的形式长期欺骗小琴,其所作所为已经给小琴身心带来极大的伤害,应该对小琴的合理损失进行赔偿。经过法院主持调解,小飞同意与小琴离婚,并作价4.5万元将小琴的陪嫁物品收购,另外给付1万元精神损害抚慰金。

专家说法

主持人:兰州晨报记者陈霞

嘉宾:甘肃圣方舟律师事务所律师梁建丽

北京市齐致(兰州)律师事务所律师叶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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