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不出的爱:逆境中的穆斯林女同志

关注来源:心同网2009-08-31

  我们发现,国际同志运动对于女性主义之于同志的意义还认识不足。以黎巴嫩为例,这里的女性面临的首要困境在于,她们不被允许拥有自己的生活或者个人身份;她们要么是父亲的女儿,要么是丈夫的妻子,却唯独不是她们自己。虽然近年来这一情况稍有改观,但大势依旧——女性不是独立的个体。  在这样的情况下,一些女同性恋者试图模仿男性,因为她们不自信于女性的身份;另一些人虽然有女朋友,却不敢随心所欲地发生性行为,因为她们知道有朝一日自己还是得嫁人的,因此必须保全自己的处子之身;还有一些人寻找男同性恋者来假扮夫妻;有一些人干脆选择压抑和否定自己的性身份,转而投身宗教;甚至有人因为看不到前途而自杀。  形式婚姻在遭遇逼婚而走投无路之时看起来似乎能解燃眉之急,但形婚实际上是个后患无穷的下下策。当事人不仅要付出登记结婚的法律代价,父母随后迫切想要抱孙子的追问也会压得人喘不过气来,而最糟糕的是,那种“结婚只是形式、婚后还是各过各的日子”的说法,其实永远只是一个神话,现实当中因此而起的纠纷总是让人不胜其烦。  以宗教作为逃避之所更是一个糟糕透顶的“解决办法”,这倒不是说,性少数人群中没有任何有宗教信仰的个人,而是说,因为惧怕和否定自己的性倾向和性身份,从而选择成为某一宗教的信徒,过起禁欲生活,这是有悖于身心健康的。这种所谓的宗教信仰,其实是内化的恐同心理的反映。  在黎巴嫩,一个女孩绝不可能毫无顾虑地和她喜欢的女生在大街上并肩行走,更遑论牵手、亲吻一类的亲密动作。黎巴嫩的女同性恋者必须要找到隐秘的地方才敢约会,这往往给两人的交往带来极大的不便。就算找到了一个可供情侣独处的场所,深深刻在脑海中的恐惧也时常令同性爱人们在约会时胆战心惊、风声鹤唳。  当然,有一些女同志也选择大胆站出来,勇敢面对歧视、面对她们的父母,但这些女性常见的下场便是,被赶出家门流落街头、被剥夺财产的继承权、或者被囚禁起来、被强行嫁人、甚至被杀害。有一些女同志很高调,她们不害怕为自己的权利而斗争,但她们时时刻刻面临着威胁,往往成为那些叫嚣要“修理变态者”的人袭击的目标。  有人认为,要改变同志人群的处境,只要改变“534条款”就可以了,该条法律对“非自然的性行为”论罪处罚。但实际上,就算这条法律得到修订,社会对于女性的歧视态度并不会动摇,人们认为女人愚蠢,因此不能给她们自由。在这种情况下,就算同性性行为非罪化,女同性恋者仍将难逃虎口。因此,最根本的是,要改变人们对女性的态度。  鉴于此,和非同性恋社团的合作就显得极为重要。在一个随时随地都想对我们发起攻击的恐同社会中,我们每争取到一个支持同性恋社群的异性恋者(即所谓“直同志”),都意味着向我们处境的改善靠近了一步。我们曾经与女性主义团体Feminist Collective 合作,通过她们,向社会传达出要善待同志、打击恐同势力的呼吁。虽然改变人们的想法是一个缓慢的过程,但正如我前面所言,只有这样,才能真正改变同志的处境。  1.jpg  “我是穆斯林,我是女同志,我很快乐”  这次,当我准备前来丹麦的时候,我决定要购买一些性玩具带回黎巴嫩去,因为性玩具在黎巴嫩是禁售的。但我很快就为怎样才能顺利过关而发起了愁。如果被海关抓到我行李中有这些东西的话,我麻烦就大了。我思来想去,打算把假阴茎放在融化的蜡中,等蜡凝结就可以遮盖假阴茎的轮廓,回家后我可以再把蜡加热,把“藏品”取出来。后来我又想,还不如找个玩具熊,把东西缝进熊肚子里!可是,说到底,我为什么要患得患失、惶惶不可终日啊?我为什要因为享受自己的性生活而害怕?我为什么要因为享受生命而害怕?我为什么要因为成为我想成为的人、过我想过的生活而害怕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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