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能再歧视同性恋 中国民众对“就业歧视案”相当关注

关注来源:心同网2015-01-31

 深圳一名居民认为公司单位因自己是同性恋将他辞退,涉嫌对同性恋有就业歧视。他把公司告上了法院。法院日前受理并开庭聆讯。有专家认为,同性恋近年在中国大陆日趋公开化,但法律仍缺乏相关条款规范,深圳法庭对这一案件的审判具有指针意义。

深圳南山区法院1月22日对这起被称为中国同性恋就业歧视第一案的诉讼进行了首次开庭聆讯,当天有反同性恋歧视的人士到法院外声援。当地媒体报导说,控辩双方对案件中有争议的一段录音进行了辩论。法庭当天没有对案件作出宣判,双方可以在随后的七天之内提交更多的相关材料和证据。

去年十月,化名为阿易的深圳居民和另一位头戴红帽的男性朋友因出租车费用问题在当街发生争吵,惊动警察到场处理。现场有人拍下视频,并上传到网络上。从视频中双方的争吵可以判断,两男性是同性恋关系。不久,阿易所工作的单位“深圳装修艺装饰有限公司”因此将阿易辞退。

阿易认为,公司因他是同性恋而把他辞退,是一种对同性恋的就业歧视。他随后把深圳装修艺术装饰有限公司告上法庭,要求公司赔偿五万元。

广东一位活动人士董先生表示,这是中国大陆法院对涉及同性恋就业歧视诉讼而立案审理的第一案:

“深圳这个案件是中国同性恋就业歧视第一个立案审理的案件。去年北京有一个差不多的案件,但后来法院没有立案,而是转到劳动仲裁机构去了,所以深圳南山区这个算是第一个。”

法新社星期一的相关报导说,为阿易进行法律代理的刘潇虎律师对案件的结果表示乐观。他认为,该案将对中国同性恋就业歧视问题涉及到的法律规定和判决会有很大影响,中国律师罗先生,对深圳这起案件也相当关注。他表示,深圳装修艺术装饰公司方面不承认是因为同性恋问题而辞退阿易,而会寻找其他的原因,“这家公司自己知道不能歧视同性恋,我估计它会找别的理由,比如表现不好,或者是迟到早退之类的,这会比较麻烦。因为现在大家也都知道用这个理由开除人,应该是不对的。”

罗律师表示,无论该案的判决结果如何,都可以看出,目前中国社会和舆论对同性恋的接受程度日益增加,对歧视同性恋的做法也多持否定态度。他认为,中国应该把同性恋问题列入有关歧视的法律规定中,并在公务员和国有企事业单位招工过程中率先实施,

“现在中国的法律,在歧视同性恋方面基本上是真空。十年前中国还把同性恋当成一种精神疾病,现在没有了,所以越来越多人承认自己是同性恋。问题是公开之后还是会遇到各种歧视,在社会上或在家庭里面。所以法律上还是要明确的规定一下。”

中国政府以往对同性恋采取全面否定的态度,认为这是从西方传进中国的不良产物。在广东的董先生表示,实际上,同性恋在中国自古有之,在历史中也有很多记载。他表示,根据半官方数据,中国大陆目前大约有三四千万同性恋者,如何对平等对待他们,对社会稳定有很大影响,

“中国大概有几千万同性恋,这是一个事实,这种性倾向也改变不了。有这么多人,如果在社会上存在歧视,在工作上存在歧视,会是一个大的问题。”

董先生表示,同性恋问题和过去艾滋病问题类似,中国社会仍普遍存在对同性恋的歧视现象,因此在法律上反对歧视非常重要。而在中国大陆,要真正消除社会上的各种歧视,还要经历很长的时间和改变过程。

移动版
© 心同网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