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国下议院压倒性通过同性婚姻合法法案

国际来源:心同网2013-02-09

英国国会下议院五日以四百票同意、一百七十五票反对,压倒性通过同性婚姻合法法案。英国首相卡麦隆表示,此一结果,是英国向前迈进的重要一步。

经过六小时激烈辩论,下院虽通过同性恋婚姻法案,但反对票多来自卡麦隆领导的保守党国会议员,三百零三位保守党议员中仅一百廿六人支持,一百三十四人反对,四十三人弃权,包括数名阁员在内。这种党内倒戈幅度,在英国国会投票中十分罕见。联合执政的自民党及在野工党议员则大多投赞成票。

坚持反对的保守党议员坚称婚姻为一男一女结合,谴责推动该法案的卡麦隆破坏传统家庭价值观,分裂保守党。英国圣公会和天主教会高层也强烈反对这项法案,认为政客不应该为婚姻重下定义。但支持同性婚合法化的卡麦隆表示,允许同性恋者婚姻不只是平等问题而已,还可使英国社会更坚实。

国会辩论和投票时,西敏寺国会大厦外分别聚集了大批支持和反对同志婚姻的民众。投票通过后,许多同性恋者在寒风中,高兴地相互拥抱。

这项法案,还需要在下议院中就细节进行辩论,并送交国会上议院表决通过后,才能成为法律。届时,英国将允许同性恋伴侣以民事或宗教仪式完婚。

英国政府希望在二○一五年大选前,完成允许同志婚姻的修法程序。

英国虽在二○○五年通过允许同性恋以“民事伴侣关系”生活在一起,享有与异性婚姻同等的法律待遇和保障,但迄今英国法律仍规定,只有异性可以结婚,同性伴侣不可宣示婚约,也不可正式登记已婚身分。

同性恋婚姻不合法,长久以来被支持同志婚姻者批评为“歧视”。出柜的保守党国会议员费瑞尔在国会辩论中感性地告诉反对同性婚姻的同僚,“我不要求特别待遇,我只要求公平以待。”

荷兰于二○○一年率先通过同性婚姻合法化后,欧洲目前共有十个国家允许同性婚姻,依序为比利时、西班牙、挪威、瑞典、葡萄牙、冰岛、丹麦、法国和英国。欧洲之外,目前则有加拿大、阿根廷和南非三国允许同性婚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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