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同性恋女子锤杀“女友”丈夫

国内来源:扬子晚报2010-12-18

庭审互咬:称“杀夫计划”由对方提出

泰州市中级法院上周对这起离奇的杀人案公开开庭审理。令人唏嘘不已的是,这对网上“眷侣”在法庭上竟然反目。针对审判员究竟是谁率先提出将朱某杀害“计划”的发问,她俩都称是对方率先提出的。庭审中,胡某辩护律师提出,胡某有同性恋倾向,有明显的性别认同障碍,对其在实施犯罪过程中的刑事责任能力有异议,申请对其进行精神状态进行鉴定。而法庭经查,胡某在犯罪过程中思路清晰,计划周全,行为有条不紊,且辩护人没有提供其家族成员曾患有精神病史的相关证据材料,综合考虑可以认定被告人胡某对其行为无辨认能力及控制能力障碍。

法庭同时认为,刘某提供作案时机和条件,胡某负责动手,两人在整个犯罪过程中作用、地位相当,但被告人胡某犯罪行为十分恶劣、手段特别残忍,一审判决胡某死刑。刘某罪行同样严重,鉴于其归案后如实供述犯罪事实,供述了同案犯胡某的体貌特征,对抓获被告人胡某有积极作用,故一审判决刘某死刑、缓期二年执行。两人共同赔偿死者朱某父母死亡赔偿金、丧葬费等各项经济损失计人民币428985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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