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岁男孩遭性侵害身亡 施暴者难定罪

国内来源:青年周末2010-11-13

  记者不禁想起了不久前,在一次《刑法》和《刑诉法》修改的研讨会上,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的钱列阳律师,是怎样评判“嫖宿幼女罪”罪名的。他说:“不知当初立法者可曾想过,一个个未满14周岁的未成年少女,就是在这个罪名的‘绑架’下,不但所遭受的身心伤害未曾被慰藉,却反而被贴上了‘卖淫女’的标签;有谁会想到当她们背负着这个‘标签’走向社会并昭示于天下时,由此所带来的‘二次伤害’会有多深?此罪名不废,对未成年人的保护就是空谈。”(文/《北京青年报》记者 张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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