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岁男孩遭性侵害身亡 施暴者难定罪

国内来源:青年周末2010-11-13

  近日,《刑法》面世以来的第8次大修正紧锣密鼓地进行。其《草案》除了删除13个死刑罪名外,还增加了“拖欠工资罪”、“酒驾罪”等数个罪名;对未成年人犯罪和老年人犯罪,也有了更加宽松的政策(对未成年人及75岁以上老者更多适用缓刑)。据悉,这是为了体现惜幼悯老的人文情怀。  然而,在上述“亮点”之外,大修的不足也凸显:最能彰显“惜幼”而亟待“一增一减”的两项罪名却没有涉及。所谓“增”,就是该把对男性性侵害保护的立法缺失增补(如国外或称鸡奸罪);所谓“减”,就是该把饱受诟病的“嫖宿幼女罪”删除……可惜,这两项罪名,该加未加、应减未减,两罪废立在大修中都是空白。  据悉,随着1997年《刑法》的出台,增加了“猥亵儿童罪”罪名,可“流氓罪”罪名也随之取消。这样一来,14周岁以下的男童遭受性侵犯,虽然量刑不够准确,但最起码还有一个“猥亵儿童罪”可以比照;但如果是14岁以上的男性遭受性侵犯,干脆就无法可依。  全国政协委员、中国社会科学院刘白驹教授5年前曾在“两会”上递交提案建议,将对同性性侵犯的问题提到议事日程上来。专家指出,从1997年《刑法》实施以来,大量的司法实践表明,我国对未成年人性伤害保护存在立法缺失或不当;在此次《刑法》大修中弥补漏洞已刻不容缓。  一位14岁版纳男孩的不幸遭遇  岩应死了  龙思海是云南省西双版纳州司法局的法制科长,也是版纳州妇女儿童心理法律咨询服务中心的主任。作为全国妇女儿童保护专家,她在国内外青少年维权领域声名卓著;为了做她的人物专访,记者不久前再次来到昆明。  围绕青少年维权的发展与困惑,记者和她谈起了曾经在版纳采访过的每个人物,因为正是在此前和她的接触与交流中,记者获悉了许多我国儿童性伤害保护上的缺失。  此次的话题很快就转到了记者最关心的男孩岩应的病情,他是否有所好转、是否拿到赔偿、是否不再忧郁……可以说岩应的一切记者都很惦念。  说话爽快的龙思海顿时闷了下去,给记者的感觉似乎一盏百瓦的灯泡瞬间转换为夜灯,只发出些许的光亮,支撑着不灭而已。  “怎么,他出什么事了吗?”虽然心中格登一沉,但记者还是不相信一个十四五岁的少年,处在生命力最顽强的阶段,能有什么“大事”发生;当然,那件事会造成很深的身心伤害,但再差还能差到哪里去呢?  “他不在了,你走后不到一年。”龙思海说。“怎么死的?是想不开吗?”这是记者认为唯一的可能性。“不是,是病死的。他患上了癌症,又无钱医治,因此很快病情就恶化了。”龙思海回答。“癌症?哪里的癌症?这么小年纪怎么会得癌?与他那段的特殊经历有关吗?”记者一连串的问题追了过去。“应该说有关,但医学上不可能得出直接的因果;就是他原来那个患处的病灶恶变了。”龙思海的声音愈发低沉。“你怎么不早告诉我?别的管不了,最起码还能帮他募捐救治吧!”记者仍然无法释怀。“告诉你又能怎么样呐?当初你不是连见面都没敢见吗?再说,我也是最后才知道的;他们家对我也不抱希望了,所以……”龙思海说不下去了。  回到宾馆,记者一夜无眠。记者想起了那次与岩应未曾谋面的采访。  男孩遭强暴  那是和龙思海昆明见面前两年的日子,记者随同云南省西双版纳州妇女儿童心理法律咨询服务中心的专家,来到景洪市勐龙镇附近的一个寨子,去看望几个遭受性侵害的少男少女。  走在这个方圆不过一公里的山村里,龙思海告诉记者她正在准备做一项考察与调研,就是性犯罪是否与水土气候、地理环境、风俗习性、血缘基因等有关;否则就无法解释为什么仅仅脚下这条一两百米长的小路两侧,就有三五户人家发生了世上罕见的性侵害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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