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变女结婚被拒 香港高院开审

国内来源:成报2010-08-10

          控方大律师戴启思 多次挑战政府闻名  今次案件代表控辩双方的大状,均大有来头﹗代表控方变性人的资深大律师戴启思曾参与起草《人权法》及参与中英谈判,且多次挑战政府,包括在领汇上市事件中代表卢少兰一方,申请禁止将公屋物业转售予领汇。而辩方则是特区政府从英国请来的御用大律师Monica Carss Frisk,擅长打《公法》及《人权法》。  助公屋居民禁领汇上市  戴启思及其徒弟潘熙为著名大状,以与政府「打对台」闻名,平常惯以「友情价」代表普罗市民打官司。 2005年领汇上市,两人协助公屋居民卢少兰挑战房委会,申请禁止将房委会产业转售予领汇上市。  此外,两人更成功将男同性恋者的肛交年龄,由法定的21岁降至16岁;又曾与政府打官司,成功将公务员薪酬调减。近期,则代表雷曼迷债苦主向银行索偿。  而代表政府的辩方律师Monica Carss Frisk来头也不小,是英国御用大律师,最擅长《公法》及《人权法》,对包含商业元素的案件特别感兴趣。(新报)               婚姻制度变天?  香港高等法院审理首宗变性人的婚姻个案,国际社会深表关注,外媒亦广泛报道,例如法新社(AFP)、英国广播公司(BBC)、《悉梨晨驱报》(Sydney Morning Herald)等。其中, 变性人W接受BBC访问时说:「她不想前往某个允许同性婚姻的国家去登记结婚。她是香港人,有权利在香港结婚。她质问说,既然香港当局允许我们改变性别,那为什么不允许我们结婚呢?」  事实上,是次裁决不单影响全港大约200名变性人的婚姻,还可能包括同性婚姻。该案属于香港的先例,法庭的裁决将直接影响日后审理相关案件,例如同性恋者婚姻权利、变性人婚姻权利、市民性别界定等,甚至不排除给同性恋运动人士会推动同性婚姻合法化,进一步争取将《婚姻条例》扩阔至男人与男人之间、女人与女人之间、甚至是变性人之间,势掀起支持同性恋及变性人婚姻与基督教会及维护家庭组织的争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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