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基佬梦:世人俗称的「基佬」

情感作者:唐辛子2009-06-17

我是一个古怪的男孩,从小就爱慕其他男孩,除了男孩外,我还爱钱,这两个就是我今后的生存目标。 当童年一点一点逝去后,我发现我对男人的爱没有渐渐浅去──原来我就是世人俗称的「基佬」。世人可以原谅一名贪污百万的政客或杀人放火的大坏蛋,可是他们不会原谅刚扶了一名盲人过马路的基佬。 加上一点卫道人士的大力讨伐,也许我会被骂是孽子。我对女人没有兴趣,最爱摇摇摆摆丶进进出出丶抽抽送送大唱后庭花,眼看着在床上的他不住地呻吟,快乐得泪珠快要滚下来。可是我在性方面表现出惊人的迟熟,二十七岁前,我还是处子。十八岁那年,才在电视荧光幕上和那包着绒布的警棍首次会面,然后惊觉自己的与众不同──永无出头天。于是在那定夺生死的升学试后,挨了一刀。半夜三更,剑拔弩张时,感受到那撕裂的小痛,早上醒来,血迹斑斑,从此读到「浴血凤凰」这四个字,脑海里总浮现那血淋淋的画面。 我仅有的性启蒙课外读物是《姐妹》杂志里浅青色的那几页,香港的各类猎奇杂志里的性解答信箱。曾在无意间找到一本名为《风流小子》的色情小说,里头充塞着无数的「肉柱」丶「神针」丶「蚝汁」,通通都藏到记忆里,现在再从肚脐眼里挖出来,把当时在看时的快乐传染出去,娱乐大家,骗骗稿费。在七十年代的小镇里,同志是无人懂的外星语。但基因特优的我,思想并不因此而受束缚。尽管与同志界隔绝,但我体内基因自强不息,为仔死为仔亡,此志不渝。 10岁时,我踌躇着不知道应当选择到香港嫁给苗侨伟还是到日本委身于田原俊彦。后来我平均每年换一个理想结婚对象。二十一岁后,我对婚姻再也没有兴趣,于是决定每个月换一个意淫对象,踏入2009年,一个礼拜一个。 在学校里我自然发展。可是我脸色枯黄,平胸排骨相,头发像刺猬一样叛逆生长。运动不行,成绩还好,自信心直坠泥底。每周三次的运动课,要和一群即将成为无聊直男的野孩子踢足球是我的恶梦。我羡慕那些来月事的女生,可以名正言顺地呆在课室里看小说。有一名很讨厌的四眼体育教师见我在球场上怯怯的模样,很不屑地睨我一眼:「女人踢球要比你强。」无聊丑怪人的冷嘲热讽是每位美丽基佬成长时必须吞下的苦涩果实。我是早已惯了。不过报应会来的。总有一天,有个人会在黑房里干他其中一名乖儿子。 我发现我完全是生活上的白痴。当不成Handy Man。经过艰苦的努力我才学会补衣服。烹饪完全不行。中三那年,每个男生规定要完成一个锌板邮箱和一个木书架,还要了解一辆车引擎的启动原理,同班男生都兴奋不已,打打击击钉钉,把摩托车拆了又组装回去。我不能让以后有很多用途的纤纤玉指沾上黒秽的油污。为此烦恼了一年。在直佬的社会里,我等于一个废物。后来还是给钱叫一名学长替我做了。这更坚定我的信念:有钱能使鬼推磨。 对于女人的心思,我有少少研究。十年寒窗里围绕身边都是雌性动物。我把所见到的丶所想到的丶所揣摩的都写下来,投到报馆里,赚取微薄稿费,日后准备到曼谷救济那群可怜的按摩男孩。 在待人接物的常识方面,我显露骄人的聪慧。我见人说人话,见鬼说鬼话,身段软得可以参加杂技团。我有本事让一个沉闷的场合变得有声有色。可是当个小丑的代价就是每回聚会回家后就很累,思想失去了均衡。所以若没有事,我便呆在家里当宅男。我不烟丶不酒丶不嗑药丶不爱流连夜店丶不崇尚名牌丶不懂打扮丶不上咖哩或狒狒。在同志的世界里,我这不入流的基佬还在学习适应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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