肖红袖:中国同志文学先驱

人物来源:心同网2009-08-18

同志,坚定地幸福下去吧!

故乡,致以我流过的时光

文/肖红袖

故乡是指间缭绕的烟,时浓时淡,离不开也戒不掉,所以便随身带着。

我对家的感情比较复杂,这种感情不是距离造成的。

2004年拍摄了一组照片《恩情》,那是对家的最后一次回顾与礼赞,自此后背井离乡不仅仅是自己的一个标签,已完全成为命运。

这么多年走走停停,去过很多地方,短期和长期,每一个异乡都不同,相同的却是午夜梦回时的感叹。仿佛故乡厚重的土地上疯长着思念,而思念无处寄放的时候,它会开出一朵奇形怪状的花儿,五味杂陈的味道,碰起来会疼,不碰它,让它静静绽放。

所以参加这个问卷征文,对我而言多少有些“刺激”,偏要回首和不堪回味燃成一根烟。

于是在这个午夜烧成没有泪水的哭泣,明晨起来,会有阳光。

很多人谈起故乡会洋溢着自豪,因为那是带给我们生命的地方,我们对它有种全身心的信任和景仰。在生命尚未芜杂的时光里,草木生色,风雨关情,故乡的天最蓝水最清,我亦如此。在我的家乡,呼伦贝尔草原和大兴安岭森林交界之处,满眼的绿色,层层叠叠很是壮阔。那里不会有什么小资情调,山是没完没了的山,树是笔直向天的树,春天忽忽地刮北风,冬天飘飘地下着冒烟儿雪,夏天很短,秋天则是满眼的绯红与金黄,可以看到大雁成行往南飞去,很多时候我就想变成鸿雁,穿过蓝天白云,但是它们到底飞向哪里了呢?地广人稀的地方易生长简单粗暴的性格,我的同乡们确实可以用“耿直”二字来形容。一切都是那样直接,好与不好,要与不要,爱与不爱,因此那地方长出一棵我这样的歪脖子树纯属意外。

因家庭原因我十四岁便离开了出生地在外读书,但学业未成,却让自己变成了心怀梦想的少年。我真的很想写一本好看的书,而这本书是什么体裁什么题材我却不知道。这么多年来走上了漂泊的里程,并且还会一直走下去,冥冥中其实仍是在找这本书。我从来就不是个文化人,对生命与生活的理解也非常粗浅,但骨子里却藏着一些扭曲的呐喊,藏是藏不住的,它时刻想响彻云霄,但又总是不合时宜,兜兜转转着,一直到把家丢了,找不回了。

因为我有“异于常人”的性取向,这是个时刻作梗的东西,严重影响或决定着我的人生观,审美和价值观,让我不断斡旋于真实与虚幻之间,这种游离的状态直接决定了我的步履,蹒跚或者健步如飞,一个又一个城市,一次又一次相聚别离,到如今已成习惯。

每到一处,总难免谈起家乡,我带着我的故乡和湖南人相亲相爱,和北京人好好坏坏,和深圳人来来往往,和四川人玩玩笑笑。走到哪里我都会水土不服好长一段时间,除了身体上的不适,更多的要熟悉方言,他们的审美与习惯,统称为风土。我在长沙生活过八年,血肉粘连,因此很多人会误以为我是湖南人。每一个异乡的日子里,故乡都是我乐于提起的话题,但提起故乡免不了谈到家和亲人,要怎么讲述才好呢?一个家破人亡的故事,一段由太多因果缠结而无法定论的记忆,恐怕要开个长篇了。

曾经喜欢席慕容的诗,她是我的老乡。“溪水急着要流向海洋/浪潮却渴望重回土地/在绿树白花的篱前/曾那样轻易地挥手道别/而沧桑的二十年后/我们的魂魄却夜夜归来/微风拂过时/便化作满园的郁香(七里香)”思念是一种力量,它让诗人的才情流成了一条江。而我,在背井离乡的路上,仍是一条弯弯曲曲的小河。

我真的是了无牵挂,遗憾乘以遗憾等于让它去吧,时光不复除以时光不复等于走向明天。因为太过用力,强烈的情感如那条干涸的小河,消散在失眠之夜,欣慰于流过了整个童年。

2009-3-29午夜于成都梁家巷 肖红袖2009最新力作《琵琶行》正在本站小说连载频道连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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