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隐秘到公开:中国同性恋走入公共空间

关注来源:夫夫生活2013-05-28

从隐秘到公开:中国同性恋走入公共空间

从隐秘到公开:中国同志走入公共空间

在过去的几天,国内多个城市的同性恋者利用5·17国际不再恐同日(IDAHO)的机会走上街头,向公众倡导反歧视。在长沙,来自14个省市的100余位同性恋者参加了当地的街头活动,“我同志,我骄傲”,“撑同志,反歧视”的口号响彻湘江边。中国的同性恋者在经历了“去罪化”、“非病化”之后,年轻一代同性恋者不再被动躲避,开始走进公共空间,主动与公众交流。

流氓罪时代:身份曝光会被送进牢房

从隐秘到公开:中国同性恋走入公共空间

有人被以流氓罪处死(该图片来源于网络)

从隐秘到公开:中国同性恋走入公共空间

一位81岁老人提供的判决书

1997年之前,中国的同性恋者很可能因为同性恋身份或行为曝光,而被以“流氓罪”判刑,老一代同性恋者需要小心翼翼地保护自己,相互之间的交往多隐于地下,“像特工一样,甚至还有接头暗号” 。很长一段时间,“流氓罪”就像悬在同性恋群体头上的“达摩之剑”,让同性恋者时刻充满恐惧。

这种恐惧常常变为现实。笔者最近收到湖南一位81岁李姓老人的来信。信中说,他因与一名男子有同性恋情,1969年被人举报后,被认定为“鸡奸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并被当时的革委会宣布“开除党籍、开除工职。”判决书称,当事人“由于资产阶级的卑鄙下流,恶心不改,堕落甚极,严重破坏了社会主义道德风尚。”这份判决书,伴随老人一生,也改变了老人的一生,工作和待遇都大受影响。

在北京,一位叫“老巴黎”的同性恋者,大学毕业后担任公职,在70年代和1982年,两次因同性恋事实被判刑,至今风烛残年,没有退休金,生活困顿。在那个整齐划一的时代,同性恋除了会被判刑,还要面对熟人社会的指指点点,甚至侮辱,大家都依赖体制,绝大多数同性恋者为了生存,只得走进异性婚姻,伪装成异性恋者。而同性恋在公众心目中的印象是罪犯,是“流氓、鸡奸犯”。直到1997年,新修改的《刑法》将“流氓罪”去除,很多同性恋才算松了一口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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