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接受同性恋不等于接受同性婚姻

关注来源:苹果日报2012-11-16

婚姻带来官方确认和尊重

但婚姻的意义还远多于福利。部份同性恋者希望的,是跟异性恋者一样,在公职人员和公众见证下,在庄严场合公开宣告自己的婚姻,宣示彼此间的爱和承诺,并获得一段有法律效力的关系。官方的确认,正代表了社会对新人(不论同性还是异性)的确认和尊重。

可以说,同性婚姻并不单单确认同性恋者在不碍别人下追求自己生活方式的权利,还更进一步要求社会确认他们所追求的是跟异性婚姻一样有意义和值得尊重。这一点才是同性婚姻最大的争议所在—究竟同性伴侣组织家庭是否值得鼓励和保护呢?

反对同性婚姻者(不一定反对同性恋)认为默许同性恋的同居关系,已是最大的宽容,政府不应以法例公然认同这种价值。但支持者认为,拒绝确认和支援同性关系正是赤裸裸的歧视,是将他们视为二等公民,剥夺他们参与婚姻这个神圣制度的权利。

不过,即使政府接受同性婚姻,也不一定要诠释为对同性恋者的认同和祝福,在多元社会中,不同价值取向者向来不是互相认同,而是互相包容,默许对方存在。和平共存不代表一方要赞​​许另一方,而只是要求双方承认对方有存在的价值并给予生存空间。

同性婚姻是既激进也保守的追求,一方面它颠覆传统婚姻的界线,但一方面却热烈拥戴婚姻的传统元素。说他们离经叛道吗?但他们追求的是爱与承诺、共同承担、互相支持、长相厮守的传统婚姻观,除了性别,这种追求又如何离经叛道呢?同性婚姻既顺应又冲击传统价值,争议必可预见。香港在追求同性恋不被歧视和权益受保障方面,相信会有一定成果,但要争取同性婚姻,看来还不容易。

切忌堕入循环论证

有人指,同性婚姻牴触传统一男一女自愿结合的婚姻模式。但正如所有单以“传统”作论据的推论,都隐伏“循环论证”的谬误:

为什么同性婚姻不可以?

因为传统婚姻是一男一女的结合。

为什么传统婚姻只视一男一女为可以接受的模式?

因为这是传统。

有违传统观念,引起社会争议”虽是通识常用的分析框架,但“有违传统观念”只能推论“引起社会争议而致政策难以实行”的事实,却不能为争议提供更多理据。问题重心是“这种传统有何合理依据”、“传统在将来可不可以改变”,以传统解释一个传统为什么合理,正是循环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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