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混混段小兵(又名:榆花开在雪中间)(142)

情感作者:代雄弼2016-01-31

刘彬说,大声点,我没听到。

他鞠了一躬,大声说,对不起,以后不敢了。

我拉了拉刘彬,说,彬哥,算了。

刘彬这才挥了挥手,说,你走吧。

那人抖了抖身上的水,趔趔趄趄走了。

174

关于朋友和友情,我想我是一块煤,虽然我极度渴望朋友,渴望友情,但我不会轻易被一个人点燃。一旦点燃,就会烧得很旺。

刘彬是我少年时期第一个朋友。

虽然,我们之间没有海誓山盟,没有出生入死,但我们轰轰烈烈的友谊就此拉开了帷幕。

刘彬领我去他家贴止痛膏。

贴止痛膏时,他用红花油帮我搓屁股上的淤青。

竟然把我搓硬了。

贴完止痛膏,提裤子时,他伸手弹了一下,说,靠,没看出来,还不小哩。

我当时脸就红了。

刘彬就比我大一岁,但显然他在性方面比我成熟多了。

他在我面前总是一副痞痞的样子,最喜欢说的脏话就是去个鸡吧。

有一次,他约我踢足球,抢球时摔倒在地,屁股受伤了,要我帮他涂红花油、贴止痛膏,我帮他做这些时,他把裤子脱到了膝盖,还在镜子前晃起了他的大根。

我都看呆了。

他却露出了坏坏的笑。

我不知道他是不是故意这样的,还是他本来就是个大大咧咧,或者说毫无羞耻感的人。

我当时真有一种颓然的阴冷。

那次更离谱,我们一起去那个废弃的公厕撒尿,他竟然毫无避讳在我面前打起了飞机,还非要我和他一起打。

我当时就觉得他太不知羞耻了。

后来,发现他总是这样,见多了,也就不足为奇,见怪不怪了。

他甚至教我怎么夹马,演示给我看,演示了半天,没夹出来,憋得难受,竟然要我帮他撸出来。

我当时也傻,稀里糊涂就帮了他。

帮他弄出来后,他拍了拍我的肩膀,说,还是别人撸比自己撸舒服啊。

为了感谢我,他说也要帮我撸出来。

我没答应,下意识拒绝。

他就把我顶到墙壁上,目光炯炯直直视我,说,不行,我不想欠你的。

我闭上了眼睛,背心抵在墙上,那墙是冷的,我的后脊背也生出一片冷来。

他帮我撸了很久,一开始我很紧张,时间一长,我也慢慢松弛下来,最后真就硬生生被他给弄出来了。

出来的那一刻,我感觉全身都麻了。

飞飞,对不起,我并不是一个纯洁的人,这也是我在你面前总是感到自卑的原因。

(题外话:看到这,我终于明白段小兵在我面前为什么总是那么开放和大胆,原来他都是照抄照搬的刘彬的套路,而我竟然也上钩了。看来,青涩年代对性的懵懂很容易被人带入歧途。)

我继续往下看。

段小兵说,有一次,踢完球,刘彬又邀请我去他家玩。

进了院子,听见屋里传来一个女人的哼哼声。

他拉着我的手不让我进屋。

我当时傻,没听出来了。

我说怎么了?

他不说话,拉着我出了小院,才气鼓鼓地说,操他妈的,哪天我非阉了他不可。

原来,有个包工头经常上他妈那大批量购菜给工人吃,一来二去,看上了他母亲。买菜是一方面,那个包工头出手很大方,可能确实喜欢他母亲,钱啊,金银首饰啊,衣服啊,化妆品啊,哪一样也没少给他妈。他妈也不拒绝,当然,能报答得只有身子了。

刘彬的父亲是个老实的连屁也不敢放响的人,虽然也有所耳闻,却只能听之任之。

当然,刘彬也只是说说气话。

要对付那个包工头谈何容易,那人不仅人高马大,手下还有一批身强力壮的人马,而他毕竟还只是个未满十八岁的少年。

直到有一天,事情突然发生了改变。

175

那天,我上完晚自习回到家。

正要睡觉,刘彬过来找我。

我注意到他全身上下都汗津津的,湿湿的头发紧紧贴在头皮上,两只小眼睛贼溜溜乱转,像是要从深深的眼眶里溜出去。

我说,彬哥,这么晚了,有事?

他说,小兵,今晚在你家躲躲。

我一楞,看他神色慌张,知道他肯定出了什么事。

我说,进来吧。

他迟疑一下,迈着缓重的步子进来了。

我给他端了一张凳子。

他屁股一扭,拒绝坐下。

我也没强求。

他掏出一根烟,点亮,吸了一口,一点点火苗,忽明忽灭,在屋子里一点也不起眼。

他把烟递过来,问我:“想吸吗?”

我摇摇头。

那时,我还没学会吸烟。

突然,他屁股一动,呲牙裂嘴了一番。

我说你怎么了?

他指了指自己的裤裆。

我惊讶地看见他裤裆的开口处,一团红红的血色。

由于他穿的是白色裤子,这团红色非常的醒目和刺眼。

老实说,我当时真的抖了一下,脑海马上有了这个念头:他是不是又打架了?又杀人了?难道他去找那个包工头,准备阉割人家,却被对方先下手?

我说,彬哥,你出血了。

他说没事。

他拿起烟,本想再吸一口,没来得及吸,我就看见他的脸突然变形了,撕牙裂嘴的,好象是身体的某个部位突然间就痛到了极点,让他无法忍受,突然就发出了一声尖细的“哎哟”的叫,如同一柄锋利的刀,划过屋里凝带的气息,继而如撕裂的布匹,陡然凄厉得紧。

我的心一下紧张了起来。

我说,彬哥,你到底怎么了?

他摆摆手说,没事。说没事,痛苦的表情却愈演愈烈。

最后,他痛苦得一屁股跌坐在凳子上。

我忙问:“要紧吗?去医院所看看?”

他马上把头摇得像来回转动的风扇。

我忍不住了:“彬哥,你是不是又和人打架了?”

“小兵,你别问了。”他声音哽咽,脸发红,像是要从凳子上摔下来。

我过去扶住他的肩。

我宽慰他:“彬哥,没事,你也不是第一次打架,伤着了就要去看医生。”

他终于说:“小兵,我做坏事了,我把他的女儿搞了。”

我一惊,当场就楞住了。

我问,他是谁?

他说,那个包工头。

我一下明白过来了。

那个包工头的女儿叫陆美华,读初二,高我一个年级,好象只有十五岁。

原来,刘彬是在陆美华放学的路上把她劫持了,然后强奸了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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