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感人的同志小说:花开无声(6)

情感作者:mysky20462016-04-07

事情的起因,有人说是为了争地盘,有人说是为了一个女孩,也有人说是踢球的时候发生了口角,便下了这生死贴,约在老虎公园决一死战。原因众说纷纭,不一而足。而真正的原因,我是在多年之后,在一个当事人口中才得知的,那是后话。

其实下了生死贴,也不过是夸张的说法。一般真正能打起来,并见红的群架并不多,何况是出了人命的。很多群架往往还没打起来,就找到了双方都认识的和事佬出面调停,最后双方握手言欢,化敌为友也不少。

有时双方实力相差悬殊,也打不起来。弱的一方往往被迫签下盟下之约,俯首称臣。

真的动起手来,一般用棍棒的必较多,因为一动刀子,就很容易出人命。所以即使大家身上都带只匕首和三角刀,也很少用,只有在打红了眼的时候。

那天,双方就真的杀红了眼。也不知是哪一方先动了刀,然后就是一片血光。据说郭磊并没用刀,而且他是在掩护一个朋友的时候,被人攮了一刀,那刀正扎在股动脉上。

那晚医院便宣布有两个死亡的,其中一个叫郭磊。有几个重伤的,还在抢救之中。

我记得当时我有两个想法。一个是天妒英才。象郭磊这么完美的人,是不该留在世上的。那时的想法真的很幼稚,不管别人怎么评价他,在我心里他象天神一样完美。这样的人,怎么可能死去了,在这么幼稚的杀戮中,就这么简单地被夺去性命了。唯一的解释,便是老天要收回他了,就象许多演义传奇中的英雄。

二是一个对我这么重要的人物,在他离去的那一刻,我居然猪一样的昏睡着,实在解释不通。我前面说过,我是一个感觉很灵敏的人,包括第六感官。可我怎能如此愚钝,对他的离去毫无预感呢?

我想,一定是某个方面出了问题。

十一

回想起来,小的时候,我是一个太过敏感而善于自虐的人。

也许我生下来真的带着那份不同于常人的灵敏,也许随着渐渐长大,被俗世所污染,遮蔽了视听,那种奇异的感觉便不再敏锐了,以至慢慢退化消失了。

我小的时候,每当我身边的人发生了什么事,我总会联系到自己,怪责自己的错。

那一日,我怎样也想不明白,到底哪里出错了?

后来事实证明是我对了,的确出了差错。

死去的不是郭磊,而是对方一个叫郭雷的孩子。

因为名字太接近,而且郭磊的伤又很重,医生宣布的时候,郭磊的妈妈一下就晕过去了,所以大家都以为郭磊死了。以至以讹传讹,很快传回了八中。

当天下午,大家才确认了郭磊没死的消息,只是他的伤很重,仍在抢救之中。

警察已经抓获了一些参与斗殴的学生,也有些人闻风而逃。对方是八十七中的学生,此役伤亡惨重。

听说郭磊没死,大家都重重地松了口气,又积极地投入到造谣传谣的队伍里去,关于这次群架的各种小道消息在教室里,操场上,水房中不胫而走。

我问了好几个人,郭磊现在到底在哪抢救,得到了几个不同版本的答案。有人说是在医大一院,有人说在医大三院,还有人说在南关区人民医院。我到底也没搞清楚是谁说的对。

放学以后,我抓了书包就往外跑。骑了车,我先去找南关医院,然后是医大一院,最后是医大三院。

那天我回到家里,已经是晚上九点。一进门,就被老妈一顿臭骂,问我到哪里作死去了。

嘿嘿,只有老天爷知道我怎样满长春逛着找这三家医院,找到了却又不进去。只找个没人的僻静地方,双手合十,向天祈祷。

因为我找不到他的房间,甚至不知道他在哪家医院。

后来我想,郭磊那天,一定是听到了我的祈祷。

十二

现在回想起来,年少的那段日子,就象夏日里丛生的野草,那样的漫无目的,却又如此的生机勃勃。

印象里的长春的天总是特别的蓝,好象水洗过一样,那么干净透明。

后来有很久没见到郭磊了。有人说他因为参与打群架被学校开除了,也有人说他伤的很重,要在家里休养一段时间。流言传来传去,我什么也不问,只是静静地听。

慢慢的我知道了很多关于他的事情,比如说,他的父亲很早就去世了,他还有一个哥哥,比他大很多,已经工作了。他的家在拖拉机厂,听说他小学的时候在那里还拿过全市的少年足球冠军。因为拖拉机厂中学足球和八中一样很厉害,大家都想不明白为什么他会放弃那里而选择八中。

渐渐的,愈来愈少有人谈起他,又有其他新鲜的事物吸引了大家的主意。只是在课间休息的时候,有时我眺望着如水洗过的碧蓝的天空下,那空旷的操场时,情不自禁地会想起那个在那里奔跑过的少年的矫健身影。

时间可以改变一切。

初一的下半学期,我的身体上发生了很大的变化。首先是我的个头一下子长了六七公分,到了一米七十多。很多人在那时都开玩笑说好象一宿没见,我就窜个儿了。更重要的是我那张挤在一起的娃娃脸长开了,我变得不象以前那么可爱了,却有种说不出的气质自然流泻而出。

那时我有个同学说我不笑的时候有种忧郁的气质(“特别假清高,”他补充道)。我笑起来却挺“冻人的”。我已经不再是孤家寡人了,每天中午吃饭的时候,我总是和一帮人混在一起,别人叫我们“理大”帮,因为我们中很多人都是某大学的家属子弟。每天放学,因为顺路,我们也喜欢结伴有说有笑地一起走。

慢慢的,我变得开朗起来。在那帮子人里面,我也挺如鱼得水的,大概我天生就是个善交际的人,只是陌生的环境遮蔽了这个天性。与此同时,我与付得文的关系却一日差过一日。他很痛心疾首地看着我和这些胸无大志的平庸之辈混在一起,随波逐流,简直是自甘堕落。我们之间的接触一日少过一日,渐渐地,我也觉得他高傲的有些不和时宜。

一段少年的友谊,就慢慢付诸流水了。

初一的时候,我们班上学习好的基本都是女生,排在班级前十名里面的有八个是女生。记得那时老师和家长都爱说什么“男孩子发育的晚,等男孩开始用努力了,女孩子就不行了。。。” 现在想想这都是些满有歧视性的言论,不过那时倒大行其道。

不过我们班里,却有两个学习很出色的男生,一个叫长军,是我们班长,另一个我们叫他阿锐,是我们的学习委员。

长军家里是部队大院的,可能从小就管教有方,说话办事很象个小大人。他长着浓浓的剑眉,国字脸,一股凛然正气,颇英俊的。不过我开始注意到他,却完全因为一个女孩子的缘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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