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大三部曲:未名湖畔的爱与罚(140)

情感作者:逆旅大人2021-12-02

看样子是笔记,一共三本,大小不一,安身在衣裤整理箱四周的边缝里,其中有一本是褐色的封皮,貌似在哪里看到过。

哦……是前一阵在图书馆。于雷想了起来,那时陈可正在一个与此一模一样的本子上写着东西——据他说,是在写自己的“陷落了多少良家妇女”。

于雷脸上浮现了一丝笑意。他翻开封皮,上面盖着学校的大红印章——学习单项奖纪念;再往下翻,一个漂亮的花体字出现在雪白的纸面上:Journal。

他心下一慌,腹中顿时绞痛了起来。

这是陈可的日记。尽管他在看过的书里没有留下任何痕迹,但却在这里写下了之前的人生。

于雷,你到底想要变成一个何等龌龊的人呢?

先是耽于名利,为了个院会主席选得不亦乐乎;接着朝秦暮楚,形成了脚踩两条船的事实(虽然没有主观故意);如今,还要侵犯一个人隐私的最高形式么!

回到家,他颓然地躺倒在床上。

想到那里面记载了陈可至今对他全部的真实想法,于雷不住地颤抖,因为兴奋,也因为恐惧。

他侧过身,从床头柜上拿起了一个乳白色的大本子,翻了开来。

第一页,XXXX-XXXX学年度新生杯足球赛冠军纪念,京大学生会。

第二页,Journal。

第三页,XX年1月1日。

强烈的好奇心战胜了正义感,于雷终只是一个人性本恶、六欲杂陈的坏胚子,好在他也从没以别的方式想过自己。

68、陈可的日记

这一本厚的,是陈可去年的日记。

他的日记多不是连贯的,一日有,一日无,没什么一定。其实这样也好,有感记之,无感便作罢,从没有言而无物的流水帐。

因此,于其说是日记,于雷想,倒不如说是杂文集,只是在题目上方多了一行日期和天气而已。

他翻到日记开始的那一页。

1月1日,大寒,雾霁初散

新年

总道是来把新桃换旧符,今天取了一本新的,来做日记。

昨夜里又是和他一道去了酒肆,散得迟了,今天有些困顿。想要反省故去的一年,却因此而不在状态,所以也就罢了。没什么需要改变的,只要继续,就是好的。因为这一年,过得和从前不一样。

其实细细想来,习惯性的快乐和习惯性的沉郁并没有什么本质的不同,任何一种状态,只要是稳定的,都可以实现安静。只是快乐在我而言,不那么易感,而沉闷和忧郁又太过熟悉,所以才觉得格外惊喜和振奋。这感觉本是和安静相矛盾的,但又是达至安静的充分和必要。

不知所言了,结束,是为记录我今天的快乐,以告来年。

于雷的心里微微有些异样。对于他们进入大学之后的头一个除夕,他是记得很清楚的。那个时候,湖畔的钟旁围了一大群人,他也挤了进去,拿到了那块大石头,招呼着陈可一块来敲。陈可素来是不喜欢和人拥挤的,但那次也还是笑着蹭到他身边,伸出手和他一起在钟上重重地叩了三下。

对于陈可的快乐和忧郁,因为于雷在惊惶之下没再敢多拿他前面的日记,此时也就无法知道得太仔细了。但他总是无法忘记陈可在川中的山上,对他说的那些话:“……便还是只适合一个人,躲在阴影里,自娱自乐罢……”

于雷想起自己竟曾经试图拿着这句话去伤害他,背上起了一层细细的汗。

他翻过了几页。

1月25日,寒,光照强

想念

说真的,从来没写过信。

有一年在小学里——我想可以在某一年的日记中得到印证,语文老师布置了一道关于写信的作文题:写给爸爸妈妈的一封信。为了训练自己正确使用汉语书信格式的技能,我还是照写了,但那封信,恐怕他们永远也没有机会看到,也幸好没机会看到。几乎所有的人都在感谢爸爸妈妈辛勤的工作,无微不至地照顾自己——天知道小学生写作文的时候脑袋里想的是什么,反正我并没有这样写。

后来又给外婆写过一封,等回家以后去翻一翻她去的那一年的日记,应该可以看到吧。写了些什么,已经忘了,但每次想起都还是想哭。愿她在天堂里享受微笑。

这大概是缺少和人联系的冲动以及愿望,因为没什么人值得联系,或许,也没什么人可以联系。但我今天给他写了一封,用手机。

说实在的,我要这玩意很没什么用处,今后的利用率可能也是极低的。但还是买了,或许是要用实际行动去印证一下网络效应的原理,也可能是为了证实一个关于想念的悖论。

对于想念来说,最佳的治疗方法就是淡漠,可人却要发明各种联络方式来解决它,其结果就是越联络越寂寞难耐,也越想念得难以克服。

嗯,可以这么加以阐释,如果今后想到了解决这个悖论的理由,再行记录,结束。

嘿嘿,就说是想念我呗!日记里都那么害臊,不老实。于雷暗想。

2月14日,小寒,阴

情人节?

他真的是个很不好的孩子,总让我烦心。

每每前一秒钟还好好的,后一秒钟脸色就不对了,不高兴?不满意?生我气?你要让我猜,我真真地不精于此道。可我至少还会一样——担心。既然猜不到,却要把心悬着,世界上还有这么不公平的游戏么?不带这么玩的!

今天也是,前面还拿着亲嘴的事儿开玩笑,后头就阴着脸不说话了。唉,我真是怕,别又是说错了什么。若和他签个合同,规定不管我嘴多拙手脚多笨,他都别嫌弃我,那就好了。可惜他是学法律的,大概是不会签字的吧。

不过倒是还好,后来看也没什么事,他还送我花来着。

也真是可怜,没有情人,花只能送我。我也没有情人,所以只能写他。

但于我来说,这没什么不好,因此在结束的时候,颇可以说声:HAPPY啦!

于雷的心狂跳不止。他居然也担心过我嫌弃他?唉……若有那么个合同,就是要把我卖了,我也会一眼不看,立马就签字的。

后面他翻到的两篇和自己没有太大的干系,就真是杂文了。

3月28日,暖,有人晒被子,上有鸟类粪便

关于文学

今天在上网,无意间看到了一个人写的小说,通篇都是傻里傻气的话,以至于我现在急于想把它忘掉。但就像是看到了一个极丑极丑,丑到骇然的人间怪物,他令人印象深刻的程度不亚于美人。

我看红楼,最惊艳处便是人物的言语,虽与现代汉语差之千里,其流畅自然仍可为读者所体验。我想,这便是一部小说的基本要求,且不是好小说:说人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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