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混混段小兵(又名:榆花开在雪中间)(167)
情感作者:代雄弼2016-01-31
我突然捂住脸,埋头呜呜地哭了起来。
我当时就想煽自己一耳光。
怜悯的性爱不存在欲望,它是一场祷告,仅此而已。
我看得很清楚,怜悯或许能拯救一个人的灵魂,但却不能轻易改变生活。
爱情使人盲目,我当发现其中的沟壑,我只能躲起来难堪。
从那以后,我再也没有开过类似的玩笑。
之后有段时间,我感到非常不安,缓解这种情绪的办法只有埋头苦干,我的生意越做越好。
尽管我还是那么地喜欢他,那么地想占有他。
但我对他的单项爱情只能在苦涩中流淌着甜蜜,在绝望中哽咽着幸福,然后慢慢度过而又瞬间溜走了……留下的只是那百蚁食心的痛苦,只是那挫骨扬灰的绝望……
当然,只要他有困难,我肯定还是会第一个冲到他面前,尽我所能帮他。
记得他开餐馆装修那阵,店里需要添置的东西很多,冰箱冰柜、桌子椅子,整套的餐具等等。我每天陪他去市场逛,一天走十多家,十几个小时,楼上楼下跑,跑到后来,他竟然停了下来,说,彬哥,我看还是算了,这餐馆我不开了。我说这怎么行,店面都已经装修完了,租金也付了。他只好咬紧牙关又跑了一天。最后那一刻,我靠在旁边的货架等他,竟然就这样睡了过去。其实我还是有部分意识的,感觉有不少顾客在我前面走来走去地晃动,后来有个货场的管理员一脚把我踢醒了,说不允许我躲在这睡觉。原来,那几天我穿的是很脏的制服,管理员把我当成了乞丐或是流浪汉。
他赶紧过去制止管理员,尴尬地冲我笑笑。
他这一笑,我鼻子一酸,差点就哭了。
出去时,他拍了拍我的肩膀,说了句,彬哥,辛苦你了。
我心里的委屈一下烟消云散。
我说,不委屈!
是啊,不委屈,我一直心甘情愿。
谁叫我心里装的是他呢!
而那一次,为了周转服装生意的资金,他竟然背着我借高利贷,虽然数目并不大,但足以让他倾家荡产。
由于在期限内还不起,对方把小辉当人质,他吓得只好来找我。
我帮他还了高利贷后,由于受资金的困扰,自己的生意也开始走下坡路......
214
有时,我也会发狠的想,我刘彬差哪啊,要房有房,要车有车,要钱有钱,相貌也不差,难道我这辈子就只能仰望你段小兵裤裆里面这根吃不着的香肠啊。
我就不信我找不到一根比你好的去发泄。
但是,他偶尔对我好点,我就象一个被忽视的孩子得到了表扬一样,马上对他生出了很多的期望和希翼,马上又捡起了我那卑微的情感。
我他妈的真是贱!
我知道我很苦恼,我太喜欢他了,所以我和他在一起就会夹杂太多的东西,比如爱、情感、长相厮守等等。
这些因素让我欲罢不能,欲止还休。
于是,我没日没夜的烦恼、苦闷……
直到后来,我学会了上网,接触那方面的人多了起来。
渐渐地,我不再对他那种非份之想,也比以前能更坦然地面对他。
我开始把他当作我的爱情当铺,暂时把感情放在他那里,以后碰到能让我爱上的,就把感情赎回去。
但,我发现,接触的人越多,我就感觉到空虚。
你知道吗?
生与死之间,有一块灰色地带,处在这个地带的人既不能像“生”,努力实现生命价值,享受生的乐趣;又不能像“死”,灰飞烟灭,无须牢神费心。
夹在生死之间的人,已经丧失了“生”的意义,只剩下一具躯壳,苟延残喘。
每次和那些人激情完,我都有一种行如僵尸的麻木感。我越追求刺激,就越想念他,越想念他,我就越追求刺激。
我在一条万劫不复的道路上越走越远。
有一段日子,我的性生活越频繁,我的记忆力和思考力开始下降。
到最后,什么都不记得,除了整天昏昏欲睡,就是腰肌酸软。
我总是有一种莫名的忧郁和沮丧感,不觉得人生还有什么乐趣可言。
有时候,我也想找个人好好爱一场。
但我们这些人,大多太随便,我不喜欢,有的还很有心计,把感情当筹码,我更不喜欢。
我常常莫名其妙地伤感,心里惶惶不安,充满了热望。
我真想好好地恋爱一番,真实地,深入地,轰轰烈烈地爱上一次。
那么多年了,我始终没有找到自己想要的爱情,走在大街上,看见那些年轻可爱的男生,我很想为其中的一个遮风挡雨。
身边倒是有一个男人,名字很好记,叫段小兵。
但这个人啊,如果我不主动去找他,去他家蹭饭,约他出去玩,他也会偶尔打一两个电话,有时候也送一些小礼品,可如果我十天半月不露面,我想,他就会忘记我的脸。
我在他眼里不过是一把青菜,想炒菜时从市场买回来,不想炒时就放着,青菜沤成了黄菜、臭菜也不心疼。
想着韶华将逝,还孤家寡人的,我忍不住叹了一口气。
但说实话,我和他们都没有那种和小兵在一起的感觉。
我看过这么多男人,也玩过这么多男人,最喜欢的还是小兵。
和小兵在一起时,他身上有一种迷人的气息,有一种从艰难的粗暴的困顿的生活中透露出来的细腻的美,这种美令我留恋忘怀、念念不忘。
我对他对感觉还是那么热烈。
但可能是得到、回应得太有限了,所以又有一种很生分的感觉。
虽然这种感觉是潜意识的,但总又觉得这感觉要决堤了,恰似暗涌。
每次觉得很麻木时,我就想起以前那些暧昧的时光,想起了他猫样的呼吸,想起了他嘴边氤氲的烟圈儿,想起了嘴里那些历经烟熏火燎仍然靓白如新的牙齿,想起了他宽阔的大手拍在我的肩膀,想起了自己搂住他的脖子及他的整个身子的重量都压在我身上的沉重和窃喜,想起了他晕晕的若有似无的浅笑,想起了他跟我说的话和虚虚实实的试探。
所以,我既渴望见到小兵,又害怕见到他。
渴望见到他,是因为他就像梅花一样在冰天雪地中绽放着它脱俗的美。
害怕见到他,是怕自己身上的脏气污染了梅花的气息。
每次见他,我就有一种活生生的痛,他身上散发出来的魅息,只在不属于我的地方开到荼靡。
我认识一个朋友。
带小兵去和他见面,那天小兵穿着一件黑色的紧身秋衣。有着一头干净清爽的短发,目光则像黑猫警长一样,透着尖锐、正直和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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